紫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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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jin news
声 明
2013/04/03 14774

针对近日路透社41日、43日分别发表的《中国对抗国有企业污染斗争注定失败》、《中国环保战役无力憾动国企污染大户》报道,其中涉及我司部分不实言论,我司声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部设立地情况。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将总部设在上杭县,公司设立以来从未涉及总部搬迁议题。

(二)关于“7.3”后续整改情况。“7.3”事故发生后,我司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家工作组在紫金山矿区“安全环保长治久安”方案讨论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杭县委县府“把好三个关、筑好五道防线”的具体要求, 按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紫金山金铜矿安环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累计投资8.3亿元,至 20124月底,紫金山金铜矿已全部完成了龙岩市“7.3”事故后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达12份整改令共61项整改内容的整改,20128月通过了上杭县政府组织的专家组核查验收。

201319日至11日,《紫金山金铜矿安环整改方案》的所有建设项目和各种设施通过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的专家组核查。专家组结论为:“整改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质量监控,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整改工程建设质量合格,具备复产条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恢复生产”。2013123日,上杭县政府正式批准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恢复生产。

2013315日至16日,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紫金山金铜矿环境保护现状调查评价报告》通过了上杭县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组认为,根据紫金山金铜矿的实际情况,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质量监控,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整改工程建设质量合格。整改后的紫金山金铜矿面貌焕然一新,公司安全环保意识得到了全面提升。

公司在严格进行整改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的恢复。截至20133月,紫金山金铜矿共投入8061万元用于废渣堆积场的植被恢复和矿区环境的美化绿化工作,恢复植被和绿化美化面积达10856亩。

3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布了《紫金矿业生态文明和绿色矿山创建规划纲要》、《紫金矿业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关于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情况。一直以来,上杭县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环保监测有效。

为确保落实企业最严格的主体责任和部门最严格的监管责任,上杭县政府专门在紫金山金铜矿区设立了紫金山环境监察中队,常驻矿区强化现场监管,对矿区环保处理设施及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矿区的所有外排口均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并委托力合(湖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方运营管理,连续、实时、准确掌握外排水质、流量变化情况,所有实时监控数据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上杭县环保局信息监控中心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紫金山矿区所有外排口及汀江涧头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数据等进行实时监控;在汀江流域紫金山矿区排放口附近的水域建立鱼类生物预警防线,对矿区外排口水域实行生物监测。

上杭县环保局在县际、跨省交接断面各设置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长期有效监控汀江流域的水质。

(四)关于汀江水质情况。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7.3”事件后的一年时间内,对汀江水质持续监测结果表明,汀江干流各监测断面各期水质均能满足相应水域功能要求和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基本稳定在Ⅱ类以上。 

(五)关于企业治理情况。紫金矿业作为上市公司,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营,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按市场化机制运作企业,具有很高的透明度,较好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政府通过国资委和国有投资公司履行大股东的职责。大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提名的人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