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在上海、香港两地整体上市,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遵守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公司以全球视野提升治理质量,尊重《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负责任黄金开采原则》等国际标准和行业优秀实践,将ESG治理理念与企业实际深度嵌合,构建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紫金特色的治理模式。

公司坚持“共同发展”为核心的紫金企业文化理念,尊重全体股东、投资者及员工、协作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诉求,成为公司治理实践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分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各负其责,相向而行,高度协同,互为补台,实现把方向、做决策、有监督、抓落实的正向协同正能量。

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遵照两地法律法规、国际ESG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依法合规选举产生董事人选,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各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强化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公司现有独立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1名,高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三分之一比例要求,6名独立董事专业背景涵盖矿业、会计、法律、投资、管理等不同领域且为该行业专家,能够充分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利益,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设立独立董事召集人(首席独立董事)1人,形成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闭门会、与董事长闭门会、与专门委员会闭门会等机制,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公司董事会中女性董事2名,占比15.4%,其中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各1名女性;女性监事(同时为外部监事)1名,占比20%。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多元化为企业战略规划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多元视角和价值,能够充分关注利益相关方最大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决策机制完善;其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依法合规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监事认真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公司建成富有紫金特色的“五位一体”监督机制,监事会下设的监察审计室,为公司日常依法经营、规范财务运作等监督工作常设机构。


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