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在上海、香港两地整体上市,遵守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公司遵循相关国际标准和行业优秀实践,将ESG 治理理念与企业实际深度嵌合,构建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紫金特色的治理模式。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分离,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各负其责,相向而行,高度协同,互为补台,实现把方向、做决策、有监督、抓落实的正向协同正能量,其中,股东会和董事会负责战略决策,经营层负责具体执行,监事会负责全面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形成良好的决策、监督、执行“三权分立”、高度协同、互相制衡机制,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可替代的核心基石。


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依法合规规范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股东及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聘请律师列席股东会,并对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依法合规选举产生董事人选,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各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强化独立董事作用发挥。公司现有独立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名,高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三分之一比例要求,5名独立董事专业背景涵盖矿业、会计、法律、投资、管理等不同领域且为该行业专家,能够充分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利益,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设立独立董事召集人(首席独立董事)1人,形成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闭门会、与董事长闭门会、与专门委员会闭门会等机制,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公司董事会中女性董事2名,占比16.6%,其中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各1名女性;女性监事(同时为外部监事)1名,占比20%。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多元化为企业战略规划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多元视角和价值,能够充分关注利益相关方最大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决策机制完善;其中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依法合规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监事认真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公司建成富有紫金特色的“五位一体”监督机制,监事会下设的监察审计室,为公司日常依法经营、规范财务运作等监督工作常设机构。

制度文件